民粹主義是一種薄意識形态嗎?——對穆德命題的反思與批評

發布時間:2024-08-24 發布者: 浏覽次數:

民粹主義是一種薄意識形态嗎?

——對穆德命題的反思與批評

何濤

民粹主義無疑是社會科學界近年來關注度最高的研究議題之一。學者們圍繞民粹主義的概念、興起的原因、造成的影響以及需要采取的應對策略等重要問題,展開了異常激烈的争論。其中關于民粹主義的概念界定,可謂是聚訟紛纭。政治學家卡斯·穆德(Cass Mudde)提出,民粹主義應該被界定為一種所謂的“薄中心意識形态”(thin-centered ideology),簡稱“薄意識形态”。穆德使用薄意識形态這個概念,一方面明确了民粹主義的本質是意識形态,即一套獨特的思想觀念;另一方面突出了民粹主義在内涵上的模糊性。他認為,與社會主義、自由主義等主流意識形态相比,民粹主義并不具備同等水平的思想完善性與一緻性,其思想内核較為有限。民粹主義雖然能夠概括社會的主要分歧,并就政治運行的最佳方式提出一般性建議,但是它很少對政治制度或社會經濟問題提出具體觀點,因此充其量隻能算一種薄意識形态。

這種将民粹主義界定為薄意識形态的觀點被稱為“穆德命題”。該命題得到了許多研究者尤其是比較政治學研究者的高度認可,甚至被一些人奉為毋庸置疑的定義。在中國學界,穆德命題也得到了廣泛關注與讨論,近三年來即有50多篇文章引用了這一概念。然而,穆德命題自提出以來也受到了一些批評,最近還有學者稱其為一種“危險的神話”。相比于國外學界,國内學界對穆德命題可能存在的缺陷關注較少。本文在肯定穆德命題價值的基礎上,試圖深入回顧其提出的曆史背景與思想根源,進而從方法論與核心要素兩個層面對其可能存在的缺陷進行批判性反思。

一、弗裡登與薄意識形态概念的起源

薄意識形态這個概念并非穆德所創,最早提出和使用這個概念的人是英國當代意識形态研究專家邁克爾·弗裡登(Michael Freeden)。在其1996年出版的專著中,他将意識形态界定為“對政治概念的獨特配置,從一堆不确定和無限的組合中創造出特定的概念模式”。既然認為意識形态都是以特定模式組合起來的概念集群,那麼在弗裡登看來,研究意識形态的最佳方法應該是語詞形态學(morphological approach)。這種方法重點考察意識形态概念集群的内部結構,它包含由内到外的三個層次:核心概念(key concepts)、近鄰概念(adjacent concepts)和外圍概念(peripheral concepts)。核心概念是一種意識形态的最低限度内容,缺少了它們,意識形态就無法存在;近鄰概念充實了意識形态的内涵,消除了人們對核心概念的可能誤解,并将其延伸到一個更加明确的方向;外圍概念則更具多變性和流動性,它讓意識形态涉及的對象更加廣泛,尤其是能夠與一些具體的政策主張聯系起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個層次并非固定不變,而是會受到客觀環境變化與人們政治實踐的影響,進而不斷進行着從核心到外圍以及從外圍到核心的雙向運動。這種雙向運動既提高了意識形态的包容性,也增強了其對各種新問題的适應性。

如果以現代西方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态——自由主義為例,可以認為,其核心概念主要是自由、個性、理性與進步等;其近鄰概念包括民主、平等與合法性等;其外圍概念包括婦女的平等權利、反對審查制度等。其他諸如保守主義等意識形态也具有類似的結構,而且它們都試圖為人類社會面臨的所有重要政治問題作出綜合性診斷,進而提出相應的政治行動藍圖與綱領。因此,弗裡登認為它們可以被稱為宏大的意識形态(macro-ideologies)或者厚意識形态,即某種“包羅萬象的思想網絡,它們有意或無意地為一個社會面臨的所有重要政治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然而,除了這些常見的厚意識形态之外,弗裡登也敏銳地發現,西方社會自1970年代以來興起了一些像女權主義、綠色主義之類的新思潮。從意識形态的語詞形态學來看,相比于自由主義、保守主義等厚意識形态,這些新興思潮的核心概念比較局限,而且其核心概念周圍附着的鄰近概念和外圍概念數量很少,它們與核心概念的關系也比較松散,很少能看到核心與外圍之間的雙向互動關系。甚至有的時候,這些思潮似乎“通過故意删除或替換我們期望意識形态包含的許多概念,将自己與更廣泛的概念背景隔離開來”。從功能上來看,它們通常無法或者無意像厚意識形态那樣對社會政治問題提出全面的解決方案,其雄心和範圍都比較有限。

因此,弗裡登建議将它們暫且命名為薄意識形态。至于薄意識形态的具體範圍,除女權主義和綠色主義之外,弗裡登後來又增加了民族主義。他進一步推斷說,這些薄意識形态在現實中通常會有兩種演進方向:其一,繼續保持相對有限的特征,主張某項單一議題,如女性權利或者環境保護等;其二,與其他更厚的意識形态發生融合,突破自身的局限,進而形成一些新的意識形态變體,如自由女權主義或綠色社會主義等。此時,它們所依附的那些厚意識形态,也被稱為宿主意識形态(host-ideology)。

這裡需要注意,弗裡登本人在研究中并沒有将民粹主義與薄意識形态聯系在一起。但是這個概念給很多研究者帶來了靈感,穆德就是在探尋民粹主義的最小定義時,将二者聯系到了一起。薄意識形态這個标簽,确實有利于突出民粹主義思想内核較為簡單的特質。2008年,由弗裡登擔任主編的《政治意識形态》雜志刊登了本·斯坦利(Ben Stanley)的重要文章《民粹主義薄意識形态》。這應該是英語學界中第一篇直接将薄意識形态置于标題中的學術論文,它對穆德命題的推廣可以說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該文中的許多論點後來也被穆德所引用。例如,斯坦利認為民粹主義不但缺乏為解決關鍵的政治問題提供廣泛和連貫的方案的能力,而且現實中也不存在“民粹主義國際”之類的東西;此外,也沒有重要的民粹主義思想文本或者重要的紀念日,這些證據都說明民粹主義隻是一種松散的觀念組合。雖然弗裡登沒有将民粹主義視為薄意識形态,但他在很長時間内也不反對其他研究者将二者聯系起來。而且,弗裡登在主編《牛津政治意識形态手冊》時,還專門邀請穆德和克裡斯托巴爾·羅維拉·考特瓦瑟(Cristóbal Rovira Kaltwasser)合作撰寫了“民粹主義”一章。正是在這一章中,穆德重申了薄意識形态的定義及其相比于其他方法的優勢。

二、穆德命題的意圖與優勢

其實穆德早年并非研究民粹主義的專家,他最初關注的對象是歐洲的極右翼政黨,而這種問題意識也一直貫穿在他的民粹主義研究當中。在20世紀末到21世紀初期,歐洲許多極右翼政黨紛紛調整了自己的綱領與主張,比如,它們不再公開使用種族主義的話語,也不再直接否定自由民主制度,而是将自己标榜為民主制度的真正捍衛者、普通民衆的利益及價值觀的捍衛者,宣稱要為那些被掌握權力的精英們忽略和無視的民衆發聲。于是,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和評論家開始用民粹主義這個标簽來稱呼這些政黨。而穆德正是在這個背景下轉向了民粹主義研究。

不過,穆德很快發現學界關于民粹主義的定義本身存在着巨大的争議與混亂。當時西方學界主要流行三種不同類型的民粹主義概念取向:政治話語(political discourse)、政治策略(political strategy)和政治風格(political style)。在深入比較之後,穆德既承認這些不同的概念取向各有優勢,但同時也指出它們存在着很多不足。

具體來說,恩斯特·拉克勞(Ernesto Laclau)及受其影響而産生的埃塞克斯學派,将民粹主義理解為一種特殊的政治話語。拉克勞認為,民粹主義的核心是通過“人民”這個可以被任何内容填充的“空的能指”,構建一種人民與精英之間的對立,從而獲得最大多數民衆的支持。拉克勞式定義在政治理論研究界廣受好評。然而在穆德看來,拉克勞對民粹主義的理解過于抽象,而且他後來還将民粹主義等同于政治本身——“要麼民粹主義是無所不在的,要麼任何非民粹主義的東西都不能被視為政治”,這就使概念本身喪失了在實證研究中的意義。相比于政治話語取向,将民粹主義理解為一種政治策略的做法在政治傳播和媒體研究中特别流行,其代表人物是庫爾特·韋蘭(Kurt Weyland)。韋蘭認為,民粹主義本質上是“赢得和行使權力的方法與手段”,其基礎是大量無組織追随者所提供的直接、無中介、非制度化的支持。這種定義在拉美政治研究中非常流行。然而在穆德看來,該定義過分誇大了政治領導的重要性,而且在梳理民粹主義時遺漏了一些經典對象。比如,它無法涵蓋像美國茶黨這類沒有明顯領導者的民粹主義運動。此外,政治策略的概念也容易忽略對民粹主義的需求端——普通支持者——的心理與動機的研究。本傑明·墨菲特(Benjamin Moffit)等人主張民粹主義是一種獨特的政治風格,主要表現為政治家以民衆喜愛的方式說話和行事,經常談論危機、崩潰、威脅等議題,并且故意做出在舉止上不禮貌等行為。顯然,這種強調政治表演維度的定義容易将民粹主義與各種類型的煽動行為混為一談,使得幾乎所有政治行動者都可能被貼上民粹主義的标簽,無法作為一個可以進行比較研究的有辨别力的分析性概念。

于是,在對以上三種民粹主義的主流定義表示不滿的基礎上,穆德試圖通過一條新的路徑來構建一個最小定義。他期望這種最小定義能夠符合喬萬尼·薩托利(Giovanni Sartori)提出的比較政治學研究中的理想概念的要求,既能準确捕捉民粹主義過去和現在所有主要表現形式的核心,又能精确排除其他非民粹主義現象,為跨國和跨地區的比較研究奠定基本的共識和牢固的基礎。

穆德認為,民粹主義雖然可以表現為一種政治運動、政治話語和政治策略,但其本質屬于一套獨特的思想觀念,正是這種思想觀念塑造了一些群體關于政治的理解,進而驅使他們采取獨特的政治運動、宣揚某種政治話語以及制定相應的政治策略。民粹主義思想觀念的核心無疑是人民,而精英則是作為人民的對立面而被定義的。在人民和精英之外,穆德又添加上了公意,它們共同構成了民粹主義最簡單也是核心的三個要素。與此同時,由于民粹主義思想觀念的體系性較弱,很容易與其他更複雜的意識形态相結合,穆德就聯想到了弗裡登的薄意識形态概念,進而将民粹主義概念化為一種薄意識形态。也就是說,探求民粹主義的最小定義才是穆德命題提出的最初意圖。

在穆德看來,将民粹主義理解為一種以人民、精英和公意為核心要素的薄意識形态,相比于其他定義方法具有四個明顯優勢:可區别性(distinguishability)、可分類性(categorizability)、可通約性(travelability)和多功能性(versatility)。

可區别性是指這種定義設定了明确的邊界,可以用來區分民粹主義與非民粹主義。隻要一種觀念是将社會的主要分歧解釋為人民與精英之間的對立,并且就政治運行的最佳方式提出“應該符合人民的公意”這個一般性的建議,那麼它就可以被認定為民粹主義,而無需考慮它是否還就政治制度或者社會經濟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觀點。比如在定性研究中,穆德就用這個定義來考察比利時的幾個經常被貼上民粹主義标簽的政黨,結果發現隻有“弗拉芒利益黨”(Flemish Interest)同時具備這三個要素,可以被歸類為民粹主義政黨。

可分類性是指這種定義為民粹主義的分類奠定了基礎。穆德認為,根據薩托利的經典分類法,一個概念能夠被分類,需要滿足兩個前提條件:一是概念本身具有明确的定義,二是每種子類型都應該包括概念本身的全部特征。而薄意識形态的定義完全符合這種要求,因為它明确了民粹主義最低限度的核心要素。研究者可以根據它的外圍要素或者它所依附的其他意識形态來劃分子類型。比如,根據經濟政策上的差異,民粹主義可以被劃分為左翼民粹主義和右翼民粹主義;根據人民的範圍的不同界定,民粹主義又可以被劃分為包容性民粹主義和排他性民粹主義等。

可通約性是指這種定義适用于跨國、跨地區的多案例比較研究。以往的民粹主義定義大多局限于某個具體的案例,如美國曆史上的人民黨和拉美的貝隆主義等。相比之下,薄意識形态的定義可以用于全球範圍以及不同曆史時期的民粹主義研究。其中,穆德與考特瓦瑟共同編輯出版的《歐洲和美洲的民粹主義:民主的危險還是糾正?》一書是此類研究的範例,書中包含了10位學者關于東歐、西歐、北美和南美的八個不同國家案例的大型比較研究。

多功能性是指這種定義可以用來同時研究民粹主義的供給側和需求側。供給側主要關注的是民粹主義政治家,比如有學者已經用這種定義來研究一些領導人演講、政黨綱領文獻等。需求側主要關注的是普通民衆的政治态度,也就是個體層面上的民粹主義态度。該定義還可以用來探究持民粹主義态度的選民是否必然支持民粹主義政黨,以及實施民粹主義政策最成功的國家是否擁有數量最多的民粹主義選民等問題。

綜上所述,穆德将民粹主義界定為一種薄意識形态,主要是為了克服學界的相關争論,并提供一個能被廣泛接受的最小定義。他期望在此基礎上推進民粹主義跨地域、跨時段的比較研究,深化人們對民粹主義的認識。

三、穆德命題在方法論上的争議

學者們對穆德命題盡管表示了肯定與認可,但批評聲也不絕于耳。本部分主要讨論穆德命題在方法論層面上的争議,重點考察穆德追求民粹主義最小定義的做法是否恰當,以及用薄意識形态來界定民粹主義時産生的問題。

首先,對于民粹主義這樣一種複雜的、多維度的政治現象來說,穆德命題追求的最小定義法本身可能是不适用的。穆德認為自己遵循了薩托利開創的最小定義法,即通過減少概念的内涵來擴大外延。不過,最小定義雖然有利于消除研究者之間的分歧,但研究者也不能為了追求一種理想中的所謂極簡主義而人為遮蔽現實中民粹主義的複雜性。将民粹主義視為意識形态,隻是民粹主義研究曆史上諸多觀點中的一種,而非學界共識。正如卡洛斯·德拉托爾(Carlos de la Torre)和奧斯卡·馬佐萊尼(Oscar Mazzoleni)等人批評的那樣:為什麼隻關注民粹主義的意識形态層面,而不是其政治策略或者溝通方式?穆德對此并未作出充分解答。

薩托利曾經告誡研究者們,在構建一個概念的決定性屬性與伴随性屬性時要非常謹慎,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盡量避免代入過多的個人偏好。然而穆德将民粹主義視為一種意識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卻是受困于自己早年對歐洲極右翼政黨的研究。雖然這些歐洲政黨往往具有明确的意識形态綱領,但是世界其他地區的很多民粹主義者并非如此。比如,拉美曆史上一些著名的民粹主義者,例如阿根廷的貝隆、委内瑞拉的查韋斯,他們在執政期間曾經調整自己的政治立場,甚至提出截然相反的政策主張,因此很難相信他們具有一以貫之的意識形态,哪怕隻是一種薄意識形态。這些民粹主義者更看重的是與選民建立直接的聯系,從而赢得和維持選民的支持,因此他們推出的政策取決于自身的策略考慮、突然的想法,甚至是一時興起。所以,巴裡奧斯·蘇維爾紮(Barrios Suvelza)提醒人們:“從意識形态角度來審視民粹主義是一回事,将民粹主義界定為意識形态則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意識形态隻是民粹主義的一個維度,我們可以對其進行研究,但不應該将其直接等同于一種意識形态。如果想要将意識形态作為民粹主義概念的決定屬性,那就不但需要證明所有民粹主義都包含了一種意識形态,還要證明這一屬性比民粹主義的其他屬性更加重要。然而,穆德不但沒有證明第一點,而且當他宣稱民粹主義本質上是一種薄意識形态,即思想内核非常薄弱時,不就是等于承認民粹主義之所以能夠在現實中不斷發展和産生影響,或許是因為民粹主義的政治話語、政治風格可能發揮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嗎?

值得注意的是,在西方學界近期出版的幾部重要的民粹主義著作,如《牛津民粹主義手冊》《勞特裡奇民粹主義手冊》中,大多數研究者們相信民粹主義本身可能恰恰就是一種複雜的政治現象,單一主題的定義法無法描述民粹主義的所有重要維度。因此他們堅持在方法論上采取一種多元主義,同時強調政治策略、政治話語等仍然是研究民粹主義的重要維度。而朱塞佩·巴拉西(Giuseppe Ballacci)和羅伯·古德曼(Rob Goodman)在一篇頗有影響力的文章中也論證說,對民粹主義的研究應該采取整體主義方法,兼顧内容與實質,隻有這樣,民粹主義政治現象從觀念到行動的連貫邏輯才能得以完整呈現。

其次,穆德命題還嚴重低估了薄意識形态概念本身的缺陷。從穆德的相關論述來看,他其實并不特别清楚弗裡登的意識形态理論,隻是随意地借用了薄意識形态這個标簽。實際上,弗裡登的薄意識形态概念存在很大争議。弗裡登自始至終都沒有清晰界定薄意識形态這個概念的内涵與外延。“薄”與“厚”在他那裡是一個非常模糊的程度問題。至于所謂“薄意識形态的核心概念比較局限,政策内容比較狹窄”,這些說法也都缺乏明确的、可量化的标準。正如帕裡斯·阿斯拉尼迪斯(Paris Aslanidis)所批評的那樣,薄意識形态很可能是一個虛假的概念,因為其标準的模糊性必然導緻外延的過分擴張,“以至于幾乎一切核心概念比較簡單并且無法提出一攬子政策建議的政治觀念,都可以被視為薄意識形态”。此外,對于同一種意識形态是薄的還是厚的,不同的研究者們很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看法。比如,穆德宣稱民粹主義屬于薄意識形态,其中一個理由是民粹主義通常不會提出關于如何分配稀缺性資源的具體方案。然而近年來的政治現實表明,西方國家中左右兩翼的民粹主義都發展出了各自的分配方案:右翼民粹主義要求在分配時優先考慮屬于某個種族或文化群體的公民;而左翼民粹主義則要求限制那些從全球化中受益較多的經濟精英和外國工人的收入,将資源更多分配給本國勞工階層。

更麻煩的是,弗裡登本人近年來也公開反對将民粹主義視為薄意識形态,這讓穆德處在了一種非常尴尬的位置。在弗裡登看來,一種薄意識形态在核心概念之外,也應該包括近鄰概念和外圍概念,盡管它們的數量可能不多。比如,女權主義和民族主義這些薄意識形态,“雖然内核比較有限,但仍然得到了很好的闡釋,是經過長期深思熟慮的政治思考的産物”。相比之下,民粹主義則似乎隻有核心概念,而且這些核心概念也缺乏向外擴展的潛力和興趣。因此,民粹主義不隻有中心薄弱的問題,而且是整體上萎縮的(emaciatedly thin)。它充其量是一種“無定型的、零星的、片斷的、散亂的、好戰的、蔑視傳統意識形态對手”的觀念混合體。所以,弗裡登謙遜但又堅定地表示:“雖然我們都從事于解釋的藝術,而非下達學術命令,但是我們應該就‘薄中心主義’對民粹主義的适用性抱有相當大的懷疑。”

在近年出版的一些作品中,穆德也開始有意淡化薄意識形态以及意識形态這類說法,有時甚至宣稱:“民粹主義這一套思想是否構成了一種政治話語、意識形态或風格……在許多情況下,這種區别對于手頭的問題來說是次要的”。穆德的這種調整,不但模糊了自己的定義與民粹主義話語研究取向的區别,而且再次證明他對意識形态概念的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四、穆德命題核心三要素的缺陷

穆德命題除了将民粹主義界定為一種薄意識形态之外,還将其主要内容概括為:民粹主義相信社會從根本上分裂為“純潔的人民”與“腐敗的精英”這兩個内部同質化的對立陣營;而政治應當反映人民的公共意志。由此,人民、精英和公意構成了穆德命題的三個核心要素。本部分将具體分析穆德命題核心三要素各自存在的缺陷。

第一,穆德關于人民的理解過于籠統,未能抓住民粹主義的獨特性。人民,無疑是民粹主義最重要的核心要素,因為另外兩個要素——精英(人民的對立面)和公意(人民的政治主張)也都是基于人民才獲得了各自的意義。穆德承認人民指涉的對象是相當模糊的,通常在主權者、平民和民族三個維度上被研究者混用。但是為了區别于拉克勞的政治話語研究,穆德不願接受“空的能指”的概念。他反複強調在自己的意識形态方法中,人民并不是完全空洞的,而是被每個社會的文化背景所決定的,例如,“美國的民粹主義者不會把人民描述為無神論者,西歐的民粹主義者也不會把人民定義為穆斯林。換句話說,民粹主義者對人民的感知通常與目标人民的自我感知或自我忠誠有關”。

然而,上述例子過于籠統,而現實中的民粹主義提出了更加多樣、更加細化的人民定義:比如将人民與特殊的階級聯系在一起,與特殊的種族聯系在一起,與特殊的生活方式聯系在一起。對此,穆德又輕易地解釋說民粹主義實際上受到了其所依附的宿主意識形态的影響,這就讓自己退回到了之前拒絕的拉克勞的“空的能指”。

穆德似乎意識到,人民的範圍可能是由某種文化背景決定的,但這一思路未能深入下去。關于這一點,皮埃爾·奧斯提古(Pierre Ostiguy)等人的社會文化研究取向更有啟發性。簡單來說, 奧斯提古構建了一個與常見的經濟上的“左—右”相交的文化上的“高—低”維度。所謂的低維文化,不是經濟上的貧窮,而是法國思想家皮埃爾·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強調的作為社會标記的品味和美學。每個社會都會有被不同群體認同的或高或低的文化,它與政治并沒有直接的聯系。但是當有人開始以低維文化作為身份認同的标志,聚集起一個數量可觀的并且表達某種政治訴求的群體時,民粹主義的人民和民粹主義的政治就真正出現了。換句話說,從文化層面來看,民粹主義人民的特點在于公開炫耀低維的文化(flaunting of the low)。這也就解釋了那些民粹主義政治家為什麼大都要在穿着、語言、行為等方面表現得“接地氣”。

第二,穆德過分強調精英與人民對立關系的道德性質,這就窄化了對民粹主義的理解。另一位研究者柯克·A. 霍金斯(Kirk A. Hawkins)甚至把這種對立上升到神學層次,認為它是一種摩尼教式的光明對抗黑暗的宇宙論。然而,穆德和霍金斯所謂“純潔的人民”與“腐化的精英”之間強烈的道德對立,既不是民粹主義所特有的,也并非民粹主義的核心要素,而最多隻是人民與精英對立的一種類型。例如一些研究者指出,在查韋斯的無數次演講中,幾乎從來沒有出現過“純潔”這個詞。而根據另一位研究者喬治·卡察姆貝基斯(Giorgos Katsambekis)的說法,在希臘最著名的民粹主義政黨激進左翼聯盟(Syriza)的公開論述中,該黨對人民及其敵人的看法更多是出于純粹的政治理由而非道德理由。穆德過于強調人民與精英之間的道德對立,恰好暴露了他對民粹主義的理解主要還是基于西歐的右翼民粹主義,因而他的定義也就難以涵蓋拉美和南歐的左翼民粹主義。

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著名的民粹主義政治家像特朗普、貝盧斯科尼以及藤森等,他們不但本身就屬于富有的經濟精英,而且還因為一些不當言論或行為被認為有道德瑕疵,但這些并不影響他們被衆多支持者視為人民的代表,甚至是唯一真實的代表。也就是說,民衆并沒有糾結于這些政治人物的道德問題,他們尋求的是一個與自己擁有共同價值觀的體制外人士。民粹主義反對的并不是道德腐敗的精英,也不是一般籠統意義的精英,而是正在掌握權力的政治精英。人民憤慨的原因主要是認為自己受到了傷害和忽視,而不是他們的“純潔”。正如納迪娅·烏爾比納蒂(Nadia Urbinati)總結的那樣:“民粹主義選民并不希望貝盧斯科尼、藤森或者特朗普真能像聖人一樣純潔,因為他們自己也不是純潔的。主體的不道德并非問題,問題在于權力的行使。”

第三,穆德對公意的理解存在偏差。公意雖然在順序上排在人民和精英之後,但它卻決定着民粹主義關于政治問題的具體主張,也被用來解釋民粹主義對代議制的不滿,以及對全民公投等直接民主形式的偏好。然而,穆德對公意的理解也并不符合這個概念的原創者盧梭的論述。在盧梭那裡,公意具有強烈的理想主義色彩,它要求每個公民在投票時都必須從全體出發,心裡總是想着别人,而不是自己。因此,盧梭的公意概念強調一種反思性,“反思的個人因此參與了在多元差異中識别共性的努力”。而英國脫歐派和歐洲主要民粹主義者們并沒有表現出盧梭意義上的反思性。相反,他們将自己描述為真實的、唯一的人民。此外,全民公投原本就是現代民主制度的一種形式,現實中許多國家也經常進行各種議題的公投,不可能把它們都歸入民粹主義。換句話說,對代議制的批評并不等于隻有直接民主這一種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與穆德研究取向相近的霍金斯,在對民粹主義的定義中已經明确放棄了公意概念,而穆德近年來也調整了自己的立場,開始承認民粹主義對公意的理解是“庸俗的”(vulgar)并不符合盧梭的原意。但是穆德沒有注意到,他的主要問題其實不在于公意本身,而是對民粹主義與民主之間關系的理解局限在了直接民主的視角之中。相比之下,揚-維爾納·米勒(Jan-Werner Müller)和烏爾比納蒂等人則指出,民粹主義并不追求所謂的公意,而是一種用部分代替整體的現象學。要成為民粹主義者,必須宣稱人民的一部分才是真正的人民,其他人都要被排除在外。也就是說,民粹主義對民主的挑戰,主要不是出于直接民主對間接民主的批評,也不是要完全排除精英的代表作用,而是要在部分人民與精英之間建立一種全新的代表關系——政治家成為人民的化身。

簡而言之,穆德命題關于人民、精英及公意的論述都存在明顯缺陷,無法全面準确地概括民粹主義現象。這也嚴重削弱了穆德之前宣稱的可區别性、可分類性、可通約性和多功能性等優勢。前文提到,穆德本人及其命題的支持者最近辯解道,研究者不應過分糾結于弗裡登的論述,隻需從一般的、籠統的意義上來看待薄意識形态這個詞,比如把它理解為一套簡單的思想觀念就可以了。似乎這樣就可以彌補穆德命題的缺陷。然而這種辯解顯然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穆德命題除了方法論之外,其核心要素也問題重重。所以,當穆德批評其他定義的不足時,别人也可以對他提出同樣有力的反擊。

五、結語

綜上所述,無論是參照弗裡登本人對薄意識形态的論述,還是現實中民粹主義的具體表現,都不難看出,民粹主義并不适合被界定為一種薄意識形态。穆德試圖通過追求最小定義來消除概念的混亂,這一努力本身值得肯定。但是穆德命題在方法論和核心要素上都存在問題,反而可能會帶來更大弊端。

民粹主義是一種複雜的政治現象,兼具意識形态、政治策略、政治話語、社會運動等多重維度。在具體研究中可以側重關注其中的一個維度,但也要避免受到極簡主義的誘惑而以偏概全。當研究者試圖從意識形态角度考察民粹主義時,應該首先嚴肅對待意識形态理論的複雜脈絡與豐富内涵,而不是簡單地套用一個看起來時髦的标簽。此外,還需要努力穿透一些表面特征,挖掘民粹主義對政治本身的理解有哪些獨到之處。比如,民粹主義思維中潛藏着的宗教色彩或信仰維度,傾向于将政治活動視為對現實世界的一種徹底的更新與救贖,而非純粹理性的利益再分配過程;民粹主義主張賦予政治領導人更多的自由裁量權,削弱法治程序和制衡機制的作用;民粹主義對政治代表關系的構想區别于主流的代議制民主,期望在領導人與選民之間建立某種直接代表形式,從根本上質疑問責制和協商辯論的必要性,等等。盡可能全面地探究這類問題,才能有助于真正把握民粹主義與現代民主之間的複雜關系,從而彌補穆德命題中缺乏的那種理論分析深度。換句話說,并非民粹主義意識形态本身太“薄”,而是穆德命題隻觸及了民粹主義“薄”的外層。

(作者簡介:何濤,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來源:《國外理論動态》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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