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黨制度理論的意識形态特性研究
張飛岸
2018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政協聯組會上指出:“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産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所謂新型政黨制度,是與西方以競争性選舉為基礎的“舊”政黨制度相區别的,突破了西方政黨制度理論的話語霸權,為建構中國本土政黨理論和民主話語權提供了方向性指導。政黨是現代社會科學的基本概念,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以自由民主政體類型學為基礎的、以科學面貌呈現的意識形态,它維持着西方政黨研究的話語霸權,也在實踐中捍衛着西方政黨制度的權威地位。由于西方政黨制度理論不可能确立中國共産黨執政的正當性與長期性,構建中國的新型政黨制度理論就成為中國學者義不容辭的責任。作為進行這項工作的前提,我們需要走出西方政黨制度理論的“科學幻象”,深刻揭示它維護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意識形态本質。基于現有學術成果多集中于中國新型政黨制度新在何處,本文特别關注西方中心主義的舊政黨制度“舊”在哪裡,為什麼必須被超越。
一、“冷戰社會科學”與西方政黨制度理論的興起
20世紀50年代後的美國社會科學是在冷戰的大背景下展開的,可稱為“冷戰社會科學”。“冷戰作為一項組織原則,可以幫助人們從曆史性的視角重新解釋美國在這一異常擴張期所開展的廣泛的社會科學研究與社會科學活動”。美國社會科學的系統性科學化就開始于冷戰時期,産生了大量具有學科範式意義的基礎概念和理論。然而,“在社會科學獲得無與倫比的聲望和前所未有自主權的時代,它們從未接近于擺脫國家和社會的引力。相反,它們的事業是由允許它們進入權力走廊的同一股力量塑造的”。這一時期的美國社會科學本質上是一種以科學面貌呈現的意識形态。
托馬斯·庫恩指出,科學誕生的标志是研究範式的确立。對于社會科學而言,研究範式的确立與話語霸權的生成是同一過程,當話語霸權與政權合法性具有極大相關性時,它就成為一個國家的軟實力與核心利益所在。正因為如此,社會科學研究範式的生成并不像自然科學那樣純粹是知識自然演進積累的結果,它具有很強的曆史情境性和政治目的性,是知識共同體與政治權力主體或經濟利益主體互動共謀的結果。在冷戰時期,美國社會科學雖然形成了大量穩定的研究範式,但由于其研究指向的确定性——反共,因而具有極強的意識形态特征。尤其是美國的政治科學,它“以特有的美國觀點而書”,“附屬于它的國家”,“其不被承認的支柱和理想就是‘美國’”,它的研究目的是将美國各種政治制度普世化、合法化,進而确立美國政治制度在政體類型學中的權威地位和樣闆特性。
美國行為主義政治學代表人物杜魯門曾經坦率地承認,對政治制度這一問題的認真研究必然會訴諸概念重塑(reconceptionalization),以及制度間比較的新的話語體系。事實上,自從十幾年前美國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批準設立比較政治學委員會(Committee on Comparative Politics)之日起,這種政治制度研究的概念重塑就提上日程了。杜魯門的話非常清晰地呈現了冷戰期間美國政治科學的研究目标:通過概念重塑,尋求統一研究框架,以此确立美國在政治制度研究領域的話語霸權。
在冷戰期間,美蘇之間競争的一個關鍵環節就是政治制度競争,而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又是圍繞着大衆政治時代的“普世性宗教”——民主——而展開的。民主本來是社會主義運動和社會主義國家高舉的旗幟,資本主義堅持的主體價值觀不是民主,而是自由。由于20世紀進入了大衆民主時代,民主成為隻能支持不能反對的大衆核心價值觀,在這個條件下,誰的政治制度被定義為民主制度,誰就在政治制度競争中占得了先機。在這個意義上,“如何決定概念化一個理念便成了一個深刻的政治、規範和意識形态問題”,“所有關于本質上可争議的概念的理論都牽涉到規範和政治權力關系與立場”。美國政治學界對此具有高度自覺性,他們一步步有計劃地将争議性概念與自身制度一體化,其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構建了以競争性選舉即黨争為前提的政黨制度理論。這一政黨制度理論将西方政黨制度與民主制度緊緊綁定在一起,試圖把非競争性政黨制度排斥在民主制度之外。這種政治自覺基礎上的理論自覺,是西方政黨制度理論在20世紀中葉突然出現迅猛發展的直接推動力。表面上看,政黨制度理論發展似乎是自然演變的結果,實際上是一場精心策劃的概念政治行為,是為了标榜西方政黨制度的民主性,将蘇聯模式的一黨制國家定性為反民主的專制獨裁國家。
政黨是西方現代化過程中生成的現代社會與現代國家的組織機制。它從誕生以來就飽受争議,尤其是西方近現代影響力較大的政治家和學者多數将其看作妨礙共同體團結、引發社會撕裂的政治派别衍生品,是為了實現公共利益必須進行制度約束的彌散性力量。例如,在美國建國之父華盛頓眼中,政黨一直是需要遏制甚至禁止發展的“壞東西”。麥迪遜在著名的《聯邦黨人文集》第10篇中,更是明确将黨争視為禍害,認為黨争“煽動他們彼此仇恨,使他們更有意于觸怒和壓迫對方,而無意為公益而合作”。正因為政黨沒有被看作政治共同體存續的必需品,也沒有在政治哲學層面獲得價值認同,因此幾乎所有理論家“都以壓倒一切的傾向對這個主題棄之不顧”弗蘭西斯·列伯1853年出版的《公民自由與自治》僅用一頁半紙來讨論政黨,約瑟夫·艾爾頓的《美國制度下的政府科學》僅有一條附注涉及政黨,19世紀末最負盛名的美國哲學家柏吉斯在1890年出版的《政治科學與比較憲法》中完全沒有涉及政黨的内容。為此,謝茨施耐德曾說:“政黨在一個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都安睡于知識世界的黑暗角落而無人問津。學者和出版商闡釋了所有的東西——民主、主權、法律、憲法、選舉權、代表、自由等——但是這一切竟無政黨的容身之地……政黨就這樣成為政治哲學的棄子。”
有感于對政黨研究的普遍忽視,謝茨施耐德挺身而出,為政黨的重要性正名。他将民主制度與政黨政治挂鈎,聲稱“現代民主是政黨競争的副産品”,政黨是“為選舉而建立起來的過程”,“選民的自主權在于其自由選擇的權力中”,“民主不是建立在政黨之中,而是建立在政黨之間”。通過在民主與政黨競争之間建立相關性,可以說謝茨施耐德找到了提高政黨制度研究關注度的不二法門。但謝茨施耐德的著作發表于1942年,當時美蘇處于戰時聯盟狀态,蘇聯民主受到美國政治學界的贊揚,斯大林也被描述為親民大叔的形象。由于反共不是第一需要,自然沒有人有足夠的政治敏銳性去發掘謝茨施耐德《政黨政府》一書的“獨特貢獻”,他寄予厚望的責任政黨政府理論也沒有掀起政黨研究的熱潮,政黨仍然處于政治學研究的邊緣地帶,甚至在莫裡斯·迪韋爾熱1951年出版了《政黨概論》一書之後,著名政黨理論家薩托利還認為自己的創作初衷是有感于政黨研究的一般性理論匮乏。
然而,冷戰的開始改變了政黨研究備受冷落的命運,自由民主理論的構建使政黨與政黨制度研究從西方政治話語與理論的邊緣走向了中心。自由民主理論依托于熊彼特提出的程序性民主定義,在這一定義中,以多黨制為基礎的競争性選舉制度被看作民主的第一要義。由于搭上了民主的順風車,政黨逐漸在西方民主憲政的政治語境中獲得了越來越多的褒獎意味,與此同時,構建一套與自由民主理論相契合的政黨制度理論也成為西方理論界迫切需要完成的學術任務,在這項任務激勵下政黨制度理論研究迎來了蓬勃發展的春天。
二、西方政黨制度理論與自由民主話語霸權
20世紀50年代後,西方政黨制度(政黨體制)研究進入了全盛時期,各種政黨制度理論蜂擁而出。表面上看,政黨制度理論呈現出種類繁多的開放性特征,但這些理論都以政黨競争性為元标準。第一次系統運用政黨制度這一概念的是迪維爾熱,他在代表作《政黨》一書中将政黨制度視為多黨互動的結果,“除了一黨制國家外,每個國家都有幾個政黨共存,它們共存的形式和模式定義了特定國家的政黨制度”。薩托利在其代表作《政黨與政黨體制》中表示,“隻有以政黨相互作用、并從而以這種相互作用的體系為特征的政治體制才應被稱為政黨體制”。薩托利還特别解釋了政黨制度必須具有競争性的原因。他認為,政黨體制必須以“次體系自治為特征”,需要“承認分歧并使反對勢力制度化”。“‘一黨體制’并不存在,并且不能這樣稱呼,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實際所指的是‘國家體制’,政黨在其中的作用是服務于國家的目的而不是社會目的”。在薩托利看來,隻有服務于社會的政黨才能構成“政黨體制”,“可以說是社會塑造了政黨體制,但是不能說社會塑造了黨國體制”。在這種社會中心主義的視野下,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以多元主義和競争性為前提的。他們可以接受共産黨用政黨這個詞,承認共産黨是政黨,但認為共産黨的“黨國體制”絕對不能構成一種政黨制度。這種政黨制度觀念導緻的結果是,任何不符合競争性選舉黨的政黨制度模式在西方政黨制度話語中都不具有程序合法性,非競争性政黨隻有轉變為競争性選舉黨才能成為一個“正常的”現代國家的組織機制。直到21世紀,西方政黨制度研究仍然沒有跳出政黨制度是競争性選舉的工具這一觀念桎梏。在理查德·S.卡茨和威廉·克羅蒂編著的《政黨政治手冊》中,政黨制度直接被定義為“政黨為了選任職位和控制政府而展開的相互競争形成”的制度。當今西方學術界最具權威性的政黨研究者之一彼得·梅爾,也将競争視為政黨制度的元标準,強調任何政黨制度的核心都是對行政職位的競争,正是為了競争需要,人們在實踐中組建了政黨,并促進了其制度化。
西方政黨制度理論之所以堅持多元競争的标準,是因為它不是一種對世界現存政黨制度進行經驗研究的科學理論,而是與自由民主話語霸權綁定在一起的意識形态。隻要西式民主的定義不變,隻要社會主義制度還被看作資本主義制度的威脅,西方政黨制度理論就不可能承認非競争性政黨制度的正當性。在《德意志意識形态》中,馬克思恩格斯依據唯物史觀,将意識形态看作上層建築的觀念形态,指出它服務于在經濟基礎中占有支配地位的統治階級的利益。統治階級為了粉飾自身的特殊利益,必須有能力“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從而“賦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們描繪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義的思想”。西方政黨制度理論就是在資本主義信譽因大蕭條而受挫之後,資産階級面對社會主義上升的勢頭而展開的意識形态反擊戰的産物,承擔着将西方政黨制度普世化、唯一化的使命。
從19世紀中葉開始,雖然資本主義處于上升勢頭,但是資産階級的話語優勢在各種社會主義力量崛起尤其是馬克思主義的深刻批判之下逐漸喪失,也就是說,在無産階級覺悟的情況下,資産階級把自身階級利益描述為普遍利益的能力嚴重不足。從19世紀末到冷戰之初,社會科學的核心議題是被左翼話語設定的,學者們圍繞着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孰是孰非、孰優孰劣展開辯論,在此話題下又延伸出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民主主義等分析視角,每個視角都直接質問資本主義的合法性。正如熊彼特所言,資産階級在反封建過程中發展出來的價值理性主義創造了“一種批判的心理結構”,“這個結構在毀壞許許多多其他制度的道德權威之後,最後掉過頭來反對它自己;資産階級人士驚異地發現,理性主義态度在得到國王和教皇信任狀後沒有停步,而是繼續攻擊私有資産和資産階級價值的整個體制”,價值理性的擴張使“資産階級堡壘于是變得在政治上沒有防禦能力”。民主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用資産階級在反封建過程中提出的“自由”“平等”“人民主權”等口号,反過來批判資本主義制度本身,這種來自價值領域的批判很難通過價值理性的回應得以平息。要想轉變這種意識形态被動挨打的局面,熊彼特清醒地意識到:“正如人們從不懷着可能接到滿意答複的公正心态向國王、大公和教皇要求功利證書一樣,資本主義站在口袋裡裝着死刑判決書的法官面前受審。不管法官可能聽到什麼樣的辯護詞,他們隻準備傳達這個判決;被告有可能取得勝利的唯一辦法是改變起訴書。”
如何改變起訴書呢?隻能是把資本主義從被告變成原告。按照當時社會科學界的流行話語,美蘇之争是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種現代化道路和制度模式之争,在這場争論中,資本主義不僅毫無勝算,并且站在人類進化史的對立面,終将被社會主義取代,唯一存在争議的是資本主義被取代的方式是革命式還是改良式。這種基于科學的曆史自信,使“蘇維埃共産主義越來越被認為是美國精神(Americanism)的死敵,因為它把自己闡述為一種替代性的現代性,而且還是一種貧窮和被壓迫的民族借以在不必複制美國模式的情況下改變現狀的道路”。
随着蘇聯實力的增長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增多,這種曆史自信越來越呈現為一種真實的曆史趨勢,因此美國深切地感受到了共産主義和蘇聯模式對美國國家安全和生活方式的巨大威脅,從而産生了前所未有的恐懼感。經過政府和媒體的渲染與利用,這種恐懼感在美國很快使反共主義由一種觀念和态度轉化為指導政策的意識形态用西德尼·倫斯的話來說,到20世紀40年代,“反共主義不再是一種姿态,而是一種信經(credo)”。然而,在當時的曆史情境下,反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美國把共産主義妖魔化,否則絕不可能在資本主義信譽危機的條件下打赢一場針對共産主義的戰争。1949年,美國國會一個小組委員會在訪問遠東後提交了一份報告,報告聲稱,美國僅僅提出“通過軍事手段來‘遏制共産主義’”是不夠的,美國需要重申美國的民主原則。1955年,時任“宣傳委員會”(The Advertising Council)主席雷普利爾在會見艾森豪威爾時重申了民主話語權的重要性,表示美國要想赢得冷戰,必須宣傳和輸出比共産主義更有吸引力的觀念。他所說的這種理念就是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
于是,自由民主成了美國在冷戰中對抗社會主義陣營的一張王牌,成了改變起訴書的關鍵步驟。自由民主話語建構是一項系統工程,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定義民主,才能讓民主為資本主義所用,與社會主義脫鈎。畢竟從19世紀開始,民主的旗幟一直被社會主義者高高舉起,資産階級宣傳标榜的主要是自由。自由民主理論的首席設計師之一薩托利就坦言,自由主義一開始是與民主主義對立的,然而在社會主義出現後,自由主義就完成了對民主的兼并。
自由主義兼并民主的第一步是先确定一個與自由緊密相關的民主定義,并且讓這一定義成為具有學科範式意義的理論共識。在自由民主範式産生之前,民主研究處于庫恩所說的前科學階段。在前科學階段,學者們對于民主沒有共通性概念和理論,并且經常發生争論,有多少民主研究者,就可能有多少種民主概念和民主理論。在如此多的民主概念中,如何揀選一個概念為美國所用呢?标準非常簡單明确:“如果要使這個術語的定義能根據我們的意思來分析……它必須能毫不含糊地應用于我們認為應該歸入一類的,與那些我們認為不應該歸入這一類的國家相區别的那些國家的分布範圍之内。”一個設置的标準沒有西方國家能夠滿足的定義是沒有意義的,同樣,一個既能應用于西方國家、又能适合于一黨制國家的民主定義也是沒有意義的。
哪個民主定義能夠正好符合西方的制度特征,又恰好把一黨制國家排除在外呢?熊彼特的“競争性選舉”民主觀由于與戰後兩個最主要的自由主義民主制國家(英國和美國)的實際結構之間具有表面的一緻性,很快就被看作民主制度的最現實主義的體現。熊彼特的民主定義把多黨競争性選舉看作民主的核心要素,認為“民主是一種政治方法”,“民主方法就是那種為作出政治決定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争取人民選票取得作決定的權力”。“民主政治的原則因此僅僅意味着,政府的執政權應交給那些比任何競選的個人或集團獲得更多支持的人。”熊彼特的民主定義被确立為自由民主理論範式之後,民主就被等同于黨争。這個定義不僅成功地把資本主義從被告變成原告——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之争變成了自由民主與極權主義之争,社會主義被扣上了一頂反民主的帽子,也改變了政黨制度研究長期被理論家忽視的命運。競争性政黨制度被貼上了民主标簽,成為學界新寵,西方政黨制度與民主以一條紐帶相連,“這條紐帶是我們不敢割斷的”。政黨制度理論從此就沿着政黨類型學和民主評估标準的路徑進行構建,以緻薩托利宣稱“民主制度在實際運轉中主要是一種政黨制度”。
早在1942年,謝茨施耐德就敏銳地指出,政黨制度被政治理論家忽視的原因是人們認為它與民主不相關。在當時,無論是反民主的理論家還是支持民主的理論家,他們認可的民主定義都是人民主權,認為“從人民主權的傳統觀念中推導出現代政黨的過程是不合邏輯的”。将民主理解為人民主權,使“民主定義與政府的民主制度運行毫無關系……政黨就被排除在讨論之外了……在人民主權和政府之間的地帶,恰恰是政黨的栖息地……發現政黨的唯一途徑就是修訂這些民主的定義”。“政黨創造了民主,更确切地說,現代民主是政黨競争的副産品。”管不是出于相同的理論關懷,但同樣是在1942年,熊彼特呼應了謝茨施耐德的訴求。在該年度出版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中,熊彼特完成了對民主概念的修正,使民主脫離了人民主權這一古典民主模式,在民主與政黨競争之間畫了等号。并且,熊彼特坦言,他修正民主定義的一個直接目的就是為“辨别民主政府和非民主政府”提供一個“有效的标準”。在他看來,以“人民主權”為基礎的“古典民主”學說,使與西方“代議制民主”不同的民主模式即以經濟平等為目标的社會主義民主模式“能同樣或更好地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幸福”,而他提出黨争民主的概念,正是以批判以“人民主權”為基礎的“古典民主”學說為前提的,其中無疑隐藏着與社會主義國家争奪“民主”話語權的深層動機。
理論的實現程度取決于現實需要的程度。到了冷戰時期,熊彼特和謝茨施耐德的“苦心”終于被從事“冷戰社會科學”的同仁心領神會,他們接過兩人的使命,完成了西方民主制度和政黨制度對民主話語的壟斷。其中最優秀的代表之一薩托利不惜脫下西方學者習慣性标榜中立的僞裝,笃定地宣稱:“民主就是西方式的民主”“‘民主’不過是‘自由主義民主’的簡寫”。由于自由民主與黨争緊密相連,從那以後,西方政黨制度理論也背上了“民主的負擔”,不願承認非西方政黨制度的合法性。在西方學者眼中,對中國等非西方民主政黨制度的考察隻具有民主發生學和轉型學的意義,不具有實踐性與理論性的價值,他們最大的興趣不過是預測中國政黨制度如何維持、何時瓦解并最終崩潰。在這個意義上,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一種意識形态,它維持着西方政黨研究的話語霸權,也在實踐中捍衛着西方政黨制度的權威地位。
三、競争性規範下的西方政黨制度理論
因為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冷戰的産物,是一種維護西方政黨制度話語霸權的意識形态,所以它的理論構建就呈現出一種以西方政黨制度實踐為标準的穩定特性,這個特性就是“競争性”。西方政黨制度理論圍繞着政黨制度定義學、政黨制度類型學、政黨制度成因學和政黨制度轉型學構建了一套看似結構完整、内容詳盡的政黨制度理論體系,但是,這套理論體系始終遵循着西方中心主義的“競争性”原則。政黨制度“定義學”拒絕承認非競争性政黨制度的概念性,政黨制度“成因學”始終沒有系統研究過非西方政黨制度的曆史生成,政黨制度“類型學”将非競争性政黨排除在政黨計數之外,政黨制度“轉型學”更是将西方政黨制度視為民主典範和非競争性政黨的最終改革坐标。這些以“競争性”為基礎的理論範式,即使按照非馬克思主義的西方知識社會學的标準,也具有高度的意識形态特征。例如,《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對“意識形态”的定義就是“具有符号意義的信仰和觀點的表達形式,它以表現、理解和評價現實世界的方法來形成、動員、指導、組織和證明一定的行為模式或方式,并否定其他一切行為模式或方式”。鑒于本文第二部分已經用大量篇幅闡釋了西方政黨制度定義學的競争性特征,以下将對西方政治制度理論的其他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政黨制度類型學、政黨制度成因學——展開系統分析,看這些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如何以“競争性”為标準來否定非競争性政黨制度模式的。
1.西方政黨制度類型學
政黨制度類型學是西方政黨制度理論中除定義學之外影響最為廣泛的研究領域。在将政黨制度直接定義為“政黨為了選任職位和控制政府而展開的相互競争形成的制度之後,西方政黨制度類型學普遍依據政黨數量對現有政黨制度進行了分類。基于以“競争性”為基礎的原則,西方政黨制度類型學對政黨數量的認定是以有能力參與競選并在議會獲得一定數量的有效席位為标準的。
作為政黨制度類型學的研究先驅,迪維爾熱最早在其著作中根據競争中的政黨數量将政黨制度分為一黨制、兩黨制和多黨制,開啟了以政黨數量作為政黨制度分類基礎的先河。布隆代爾繼承了迪維爾熱的分類方法,并進行了發展,在依據政黨數量分類的基礎上引入了政黨相對實力的分析視角,利用1945—1966年政黨在議會選舉中的得票率将政黨制度分為四種類型,分别是兩黨制、兩個半黨制、存在一個支配性政黨的多黨制和不存在支配性政黨的多黨制。
通過政黨數量和實力對政黨制度進行分類的方法被普遍采納之後,基于競争性原則,羅伯特·達爾在回顧西方民主國家的反對黨模式時,根據政府組建和反對黨互動方式的不同,按照反對黨競争戰略的差異将政黨制度劃分為四種類型:嚴格競争式(英國)、合作競争式(美國、法國和意大利)、聯合競争式(奧地利和戰時英國)和完全聯合式(哥倫比亞)。羅伯特·達爾的分類方案更加突出了政黨的競争性。這一方案表明,兩黨制和多黨制不需要區别于簡單計數假設或者标準類型假設,競争式及聯合競争式的分類法把可能分成兩黨制和多黨制的政黨體制結合了起來。在羅伯特·達爾之後,斯坦·羅坎根據主要政黨競選時的聯合與對抗方式進一步細化了多黨制的分類方法。他将較小國家作為研究對象,區分了三種不同的政黨制度:第一種是主要由兩個政黨進行競争,偶爾與第三黨結盟的1對1+1模式,如奧地利和愛爾蘭;第二種是一個大黨對抗三個或四個小黨聯盟的1對3—4模式,以挪威、瑞典、丹麥為代表,又稱“斯堪的納維亞模式”;第三種是三個或三個以上力量平衡的政黨之間競争的1對1對2—3模式,又稱為“平衡多黨制”。
在西方政黨制度類型學中,影響力最大的是薩托利在《政黨與政黨體制》一書中提出的分類标準。薩托利認為,将政黨分為一黨、兩黨、多黨競争制度過于簡單粗糙,不能解釋政黨制度之間的真實差異。他特别提出了“相關性”,以此決定對政黨制度進行分類時哪些政黨應該被考慮在内,哪些政黨可以忽略不計。他首先将共産黨國家的“黨國體制”排斥在政治制度研究領域之外,認為共産黨國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政黨制度。然後,他明确了影響政治制度的政黨實力規則,認為一個政黨的實力首先是其選舉實力,也可以稱為“席位實力”。根據政黨的“席位實力”,薩托利認為,在多黨條件下決定一個政黨是否應該被計數的規則有兩點:第一點,那些在形成執政聯盟舞台上有執政相關性的政黨必須重視;第二點,那些在反對黨位置上,其在意識形态光譜上向左或向右移動、通過決定向心或者離心的轉變能夠改變執政黨競争方向的政黨也必須重視。這兩條規則意味着,較小的政黨,如果它具有加入執政聯盟的潛力(coalition potential),即在很多情況下是組建一個可行的執政聯盟必需的聯盟夥伴,或者破壞聯盟的“勒索潛力”(blackmail potential),即政黨的存在能影響到有聯盟潛力的政黨的競争策略,就應該被計入有執政相關性的政黨,而那些對聯盟席位從來沒有影響力的政黨就不具有相關性。最後,薩托利按照他的政黨影響力标準,将政黨制度分為七種類型:一黨制、霸權黨制、主導黨制(一黨在選舉中始終保持多數)、兩黨制、有限多黨制(3—5個)、極端多黨制(6—8個)和粉碎型體制(8個以上)。
在薩托利之後,很少有人提出新的政黨制度分類方法,較有創新性的是彼得·梅爾曾嘗試将争奪政府作為政黨制度分類的新方法。他指出,在對政府争奪呈現封閉性特征的政黨體制下,政黨之間處于整體輪替狀态,進入政府的政黨往往局限于少數幾個黨,封閉型競争結構的典型是英國、日本。與封閉型競争結構相區别的是開放型競争模式,以荷蘭和丹麥為代表,開放型競争模式容易出現新政黨進入執政聯盟,随着新政黨的出現,政黨的執政方式也會表現出創新性。
2.西方政黨制度成因學
政黨制度成因學,顧名思義,就是探讨政黨制度形成原因的理論。由于西方政黨制度的定義已經将政黨制度定位于競争性的西方政黨模式,因此在探讨政黨制度的成因時,西方學者的研究關注點也就局限于挖掘不同國家形成不同政黨競争形态的原因,對于非競争性政黨制度,如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他們從來沒有從客觀的角度去分析過其産生的曆史根源與合理依據。他們認為,非競争性政黨制度隻具有轉型學研究的價值,沒有任何成因學探讨的意義。關于競争性政黨形成不同制度模式的原因,西方學者主要提出了制度主義與社會學分析兩種研究路徑。
政黨制度成因學最有影響力的制度主義分析案例是被奉為經典的“迪維爾熱定律”。迪維爾熱在他具有開拓性的《政黨》一書中首次探讨了選舉制度對政黨制度的影響,開啟了從制度主義視角研究政治制度成因的先河。迪維爾熱的基本觀點是:選舉制度與政黨制度之間存在相互影響關系,其中選舉制度是自變量,政黨制度是因變量。從具體因果關系來說,簡單多數選舉制導緻兩黨制,這被稱作“迪維爾熱定律”;比例代表制傾向于導緻多黨制,兩輪絕對多數決定制傾向于形成多個彼此之間存在政治聯盟關系的政黨,這被稱作“迪維爾熱假設”。除此之外,制度主義研究路徑還關注了總統制和議會制與政黨制度的關系,認為總統制在總統選舉時赢者通吃的特性遏制了小黨的激增,使多黨制政黨之間更傾向于選擇合作,總統制也有利于穩定兩黨制的形成。
政黨制度成因論的社會學分析以李普塞特和羅坎的研究為代表。1967年,李普塞特和羅坎主編了論文集《政治制度與選民結盟》,兩位編者合寫的開篇長文産生了重大影響。在該論文中,李普塞特和羅坎提出了解釋政黨制度成因的社會分裂理論。這個理論認為,現代政黨制度是西方幾個世紀發生的社會沖突的産物,社會分裂的不同結構是不同政黨制度産生的根源。“社會分裂”源于社會不同群體之間的分裂,階級、身份、宗教、種族等構成了不同國家、不同社會、不同時期社會分裂的原因。當社會分裂成不同的群體時,具有相同利益和價值認同的群體就形成了集體意識,就會渴望通過組織的形式将同道成員聯合起來。在普選權逐步普及的過程中,政黨就成了代表不同利益群體表達偏好和實現利益的有效途徑,不同的政黨發展為不同社會群體在政府中的代言人。李普塞特和羅坎指出,在西方民族國家形成與工業革命齊頭并進的過程中出現了四條分野線,分别是中心-邊緣、教會-國家、農村-城市和資本-勞工。這四條分野線之間的分歧和沖突,以及這些沖突制造的社會裂隙數量和性質差異,是歐洲不同類型政黨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沖突如何解決,每次解決的勝負情況,政治精英之間的互動結果,都會對政黨結盟和選舉規則産生影響。當某個政黨在前期與選民聯盟中占據了優勢,獲得了議會主導權,就有機會制定對本黨有利的選舉制度,以此擠壓競争對手的生存與發展空間。在這個過程中,不同政黨竭力維持對不同群體的代表權,将自身與社會結構的固定利益進行捆綁,當捆綁被“鎖定”,政黨制度就産生了。
李普塞特和羅坎的理論明顯不同于制度主義。他們基于社會學進行解釋,把制度看作因變量,認為制度是社會力量互動的結果而不是原因,這就否定了特定制度結構對政黨制度的重要影響。其後,很多學者沿用了用社會分裂理論分析政黨制度的方法,進一步論證了政黨制度類型與社會分裂性質與數量之間的關系,形成了“用社會分裂數量去預測相關政黨數量”“一個社會中的結構性分裂越多,政黨數量就越多”等觀點。然而,無論社會學研究方法如何關注社會結構本身對政黨制度的影響,它都沒有傾注力量去解釋為何發展中國家會形成不同于競争性選舉的政黨制度,更無法認可非競争性政黨制度對于後發現代化國家集中權威完成國家建設與現代化任務的必要性。
四、結語
本文通過系統分析西方政黨制度理論産生的冷戰根源、與自由民主話語霸權的關聯性以及由此産生的将競争性作為政黨制度根本特性的規範性研究路徑,充分證明了西方政黨制度理論不是所謂價值中立的科學理論,而是一種維護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意識形态。在西方學者的研究視野中,政黨制度是依附于自由民主制度之上的競争性選舉的工具。非競争性政黨制度直接被其定義為反民主的制度,中國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也一直被視為“黨國體制”和“一黨制”的代表,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存在多個政黨的事實被完全無視了,因為中國的多個政黨之間是合作關系,而不是競争關系。西方對于政黨數量的确定完全是以競争性為前提的,“任何群體,無論它的組織多麼松散,隻要它在一個特定的标簽下參加競選政府公職,就可以被稱作政黨”,沒有競争關系的政黨被排除在政黨制度計數之外。如果依據西方政黨制度理論,就根本無法理解中國政黨制度的功能性、合理性與優越性,因為西方政黨制度理論是一種服務于資産階級利益的、以競争為前提的“舊”理論,它建立于社會分化的基礎之上,用競争性去瓦解整合性,以防範人民形成整體利益,更防止代表人民整體利益的政黨上台執政,威脅到資産階級的統治。
理解西方政黨制度,我們要從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方法論出發,明白一切社會變遷和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都應當到生産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西方政黨制度作為政治上層建築,建立于資本主義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經濟基礎之上,服務于資本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資本主義經濟基礎的條件下,不同階級和集團之間的矛盾具有不可調和性,呈現出競争性和分裂性的特征,因此,資産階級國家需要一種社會中心主義的競争性民主觀,并将政黨作為實現自由民主的工具,遠離、回避政黨的階級本質。隻有對西方政黨制度的“舊”有深刻理解,理解它依附于資産階級的國家觀、民主觀和政黨觀,是一種代表資産階級利益的意識形态,我們才能有更強大的理論自覺去構建中國自己的政黨理論,維護中國在政黨研究領域的話語權,理解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的優越性和進步性,理解中國新型政黨制度建立于馬克思主義的國家觀和民主觀之上,“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産物,能夠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
(作者簡介:張飛岸,中國人民大學6774澳门永利副教授,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高精尖創新中心研究員)
來源:《馬克思主義研究》202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