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十四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1-16 發布者: 浏覽次數: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關于開展第十四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科聯,社科類社會組織、高等院校及科研單位科研處:

根據《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勵暫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規定,經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第十四屆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工作,具體工作由省人社廳、省社科聯組織實施。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凡我省社會科學工作者在規定時間内出版的著作(含專著、譯著、工具書、古籍整理等);公開發表的論文及被決策機關采用的應用性決策研究報告,均可申報參評。

二、獎項設置

本屆評獎獎項數量為400項,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學科組獎勵名額,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發展需要,依申報數按比例分配。按照确保質量的要求,各學科各等級獎項可空缺。

三、評審機構

設立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評委會),由有關領導和從事社會科學工作的專家學者組成,負責評獎工作的組織領導,審定獎勵成果名單和獎勵等級。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評獎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申報、評審、異議處理等具體工作。

四、申報條件

1.我省社會科學工作者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或發表的科研成果,可申報參評。省外集體和個人研究湖北重大現實問題的成果,在本評獎年度範圍内的,可申報參評。

2.已經去世或調離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間的科研成果,可申報參評。

3.合著(編、譯)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報,申報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須征得第一作者的書面同意。

4.系列叢書以單本成果獨立申報參評;個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齊)可作為著作類成果參評。

5.一部著作中的章、節不能單獨申報;多人撰寫彙集而成的論文集不能作為著作類申報;由個人撰寫的專業學術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申報;系列論文是指專題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6.以非漢語類形式發表的參評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譯文(論文需提交中文譯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7.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違反學術規範或者著作權存在争議的成果;

(2)教材和教輔;

(3)涉及國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學藝術創作類作品;

(5)已獲得相當于省部級獎的成果;

(6)成果作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8.副省級以上領導幹部(高校除外)、省社科聯駐會主席不能申報。

9.凡擔任本屆評審工作的專家不得申報本屆評獎。

五、評審标準

各等級獎的具體标準是:

一等獎:開拓新領域、創立新學科或填補本學科空白,有重大學術理論價值,居國内同類研究領域的領先地位。或對解決重大學術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有突破性貢獻,得到學術界和社會的高度評價,産生了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二等獎:對本學科的研究有所創新、有所突破,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理論價值,達到本研究領域的先進水平。或對探索解決重要的學術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有新思想、新見解,得到學術界和社會的較高評價,産生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三等獎:在學術領域的某些方面有獨到見解,具有重要的學術理論價值,對學科建設和解決學術理論問題或實踐問題有積極作用,得到學術界和社會的好評,産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為鼓勵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積極研究,大膽探索,在成果質量相當情況下,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優先。

六、評審程序

初評:由學科組專家獨立審讀申報成果材料,按學科組獎項分配比例打分并推薦通過成果。初評推薦的成果數量一般應多于獎項總數的150%。

複評:組建各複評學科組,在審閱初評推薦成果材料基礎上,認真複核,充分醞釀,集體評議,提出獲獎成果及獲獎等級,報省評委會終審。

終審:省評委會召開會議聽取省評委會辦公室關于評獎工作情況的彙報,審定各獎勵等級的優秀成果。終審成果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到會評委通過方為有效。

公示:經省評委會審議通過的獎勵名單應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公示成果存在學術不端或弄虛作假問題,均可以書面形式實名向評獎辦提出異議。

上報審批:終審成果經過公示期無異議的,報省政府批準授獎。

七、表彰獎勵辦法

省人民政府對每項獲獎成果頒發一份獎勵證書(作者排名以5人為限)和獎金。

八、申報途徑和要求

1.申報途徑:在省民政部門登記的社科類社會組織的會員向所在社會組織申報;市、州、縣社會科學工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聯申報;高校、黨校和科研單位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向所在單位社科聯或科研處申報;前三項以外的申報者直接向省評委會辦公室申報。

2.申報要求:

(1)凡申報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的成果不得超過2項(經評選獲獎成果限1項)。

(2)申報人應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申報地址:hsas.csdc.info。

申報人要弘揚嚴謹、求實、創新、誠信的優良學風,自覺堅持公平競争的原則,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如獲獎,一律撤項,五年内不得申報省社科優秀成果獎。

(3)成果需分組申報:馬克思主義與黨建(科社)、經濟學、管理學(圖書情報學)、哲學與社會學、曆史學(考古學)、語言文學(新聞學)、法學(政治學)、教育學與體育學、綜合組(民族學、宗教學、藝術學等)、市州組。

(4)實物材料申報要求:

a.經網上審核通過的《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申報表》一式1份。雙面打印裝訂,簽署“申請者承諾”,申報責任單位蓋章。申報市州組成果還需所在市州社科聯蓋章推薦。

b.著作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論文類成果必須報送原件1份和複印件1份(包括刊物版權頁、目錄及正文複印件)。

c.有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d.所有申報材料應用标準檔案袋封裝。檔案袋封面同申報表封面。

(5)單位集中提交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責任單位要加強審查把關,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各社科管理部門要按程序對成果及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合格的予以報送。

a.《單位申報彙總表》1份,加蓋公章。

b.申報材料按學科組分别打包,組内按成果編号(由系統自動生成)排序。

(6)僅完成網上申報,未在規定時間内将申報成果材料報送至省評委會辦公室的,作放棄申報處理。

九、申報時間

1.網上申報: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1日17:00;

2.網上審核: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4日17:00;

3.提交實物材料: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8日17:00。

十、申報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紫陽東路45号省社科聯7樓。

十一、聯系人及方式

聯系人:艾浩淼

電  話:027-87304077

通信地址:武漢市武昌區紫陽東路45号

郵箱地址:sklxsb@126.com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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