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工藝學思想為科學認識人工智能的本質屬性和社會曆史效應,正确處理人工智能與思想政治教育關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和戰略性技術,深刻影響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自身三重社會曆史關系,并逐步演化為“技術手段”“基礎設施”“文明标識”的統一體。對思想政治教育來說,人工智能作為一種内生性力量嵌入并影響思想政治教育的發生基礎、基本矛盾和實踐形态。推動人工智能與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是遵循工藝學變革規律,擺脫技術工具悖論與技術宰制之虞的内在要求和理性選擇。這種融合深層蘊含着“技術—思政”的共生關系和互動邏輯,集中表現為“人工智能思政化”與“思政人工智能化”兩個相互連接、相輔相成的過程和機制。
1894年由恩格斯編輯的馬克思《資本論》第三卷出版,1895年恩格斯逝世。在恩格斯逝世時,列甯在對恩格斯畢生從事的革命和科學事業的追思中特别提到:“恩格斯在他的朋友逝世後就從事整理和出版《資本論》第2卷和第3卷的艱巨工作。1885年他出版了第2卷,1894年出版了第3卷(他沒有來得及把第4卷整理好)。整理這兩卷《資本論》,是一件很費力的工作。奧地利社會民主黨人阿德勒說得很對:恩格斯出版《資本論》第2卷和第3卷,就是替他的天才朋友建立了一座莊嚴宏偉的紀念碑,無意中也把自己的名字不可磨滅地銘刻在上面了。”在《資本論》第三卷出版和恩格斯逝世130周年之際,重讀《資本論》第三卷,不僅對馬克思思想及其當代價值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也是對恩格斯為建立《資本論》這座“莊嚴宏偉的紀念碑”作出的偉大貢獻的崇高敬禮。
本文集中對《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各種收入及其源泉”進行解讀,從中感悟作為《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終篇所蘊含的思想精粹和學術魅力。
一、對資本生産過程中“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最初闡釋
1862年年底,馬克思在給庫格曼的信中提到,他正在寫作的經濟學手稿是1859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批判》第一分冊的“續篇”,“将以《資本論》為标題單獨出版,而《政治經濟學批判》隻作為副标題。其實,它隻包括本來應構成第一篇第三章的内容,即《資本一般》。這樣,這裡沒有包括資本的競争和信用”。馬克思作出了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寫作轉向《資本論》創作的決定,但《資本論》還是以《政治經濟學批判》“六冊結構計劃”第一冊《資本》為基礎,以《資本》冊中第一篇“資本一般”為對象,不包括《資本》冊第二篇至第四篇關于競争或許多資本、信用資本以及股份資本等方面的内容。
1863年1月,馬克思首次提出《資本論》理論部分的三篇(冊)結構,分别為“資本的生産過程”“資本的流通過程”和“資本和利潤”。馬克思提出,第三篇“資本和利潤”在對“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不同于剩餘價值率的利潤率”“利潤轉化為平均利潤。一般利潤率的形成。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論述之後,要專門探讨“收入及其源泉”問題,其中包括“生産過程和分配過程之間的關系問題”等。
其實,在1863年1月之前,馬克思已經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61—1863年手稿)》(以下簡稱《手稿》)中,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問題作過最初的專門論述。在這部《手稿》中,由馬克思本人作了編号的第Ⅵ到第XV共10個筆記本中,馬克思對剩餘價值思想史的核心觀點作出了深入闡釋,提出“所有經濟學家都犯了一個錯誤:他們不是純粹地就剩餘價值本身,而是在利潤和地租這些特殊形式上來考察剩餘價值”。在這10個筆記本中,馬克思在“剩餘價值理論”的總标題下,對經濟思想史中的主要“流派”作出批判:一是對詹姆斯·斯圖亞特作為“貨币主義和重商主義的合理的表達者”的批判;二是對重農學派主張“把關于剩餘價值起源的研究從流通領域轉到直接生産本身的領域,這樣就為分析資本主義生産奠定了基礎”[4](P16)的分析;三是對斯密關于政治經濟學體系建立及其剩餘價值理論理解的批判;四是對斯密之後、李嘉圖之前的經濟學家奈克爾、蘭蓋等關于剩餘價值理論探讨的批判;五是對洛貝爾圖斯在“租”這一無酬勞動産品現象上關于剩餘價值“一定的現象”一般理解的批判;六是對李嘉圖關于剩餘價值理論理解上得失的分析;七是對馬爾薩斯以反對李嘉圖理論為出發點的觀點的批判;八是對李嘉圖學派的解體的批判,其中涉及對托倫斯、詹姆斯·穆勒、普雷沃、幾部論戰著作、麥克庫洛赫、威克菲爾德、斯特林、約翰·穆勒等的批判;九是對以李嘉圖理論為依據的“反對政治經濟學家的無産階級反對派”的理論,主要包括《國民困難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小冊子的匿名作者、布雷、萊文斯頓、霍吉斯金等人理論的批判。在此基礎上,馬克思還以“補充部分”的形式,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作出專門闡釋。
在這部《手稿》的第XV筆記本中,馬克思指出:“收入的形式和收入的源泉以最富有拜物教性質的形式表現了資本主義生産關系。”這種拜物教形式,在現象上使“土地成了地租的源泉,資本成了利潤的源泉,勞動成了工資的源泉”;并由于“資本主義生産關系從外表上表現出來的存在,它同潛在的聯系以及中介環節是分離的”,特别是在“收入的形式和收入的源泉”的聯系中被割裂并歪曲,最後以一種與現實相颠倒的“歪曲形式”,在“這種生産方式的當事人的觀念中再現出來”。
在《手稿》中,馬克思已經搞清楚,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這些“歪曲形式”,是資本總過程中許多資本的關系及其相互作用過程的結果。在完成形态的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一是“利息表現為由作為資本的資本,由單純的資本所有權産生的剩餘價值,資本之所以從生産過程中得到這個剩餘價值,是因為資本作為資本進入生産過程,也就是說,這個剩餘價值歸于資本本身,而不以生産過程為轉移”;二是在資本的各種形态中,盡管剩餘價值隻是在生産過程中得以産生,但這個剩餘價值是“資本作為資本就已經潛在地包含于自身中的”;三是剩餘價值在産業利潤上,“表現為不是歸于作為資本所有者的資本家,而是歸于作為執行職能的所有者的資本家,即歸于執行職能的資本的那一部分剩餘價值”;四是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一切看來都颠倒地表現出來那樣,在利息和利潤的關系上的這種最後的颠倒也終于出現了,以緻利潤中劃為特殊項目[利息]的部分反而表現為資本固有屬性的産物,而産業利潤卻不過是在這個部分上增長起來的追加額”。顯然,馬克思已經從剩餘價值一般向剩餘價值特殊——産業利潤、商業利潤、借貸利息、地租等轉化形式上,揭示了剩餘價值作為各種資本形态所謂“收入”的來源和本質、同各種資本形态依據生産資料所有權獲得所謂的“收入”過程之間的内在關系。這裡已經顯示,各種收入及其源泉問題的探索,不隻屬于“資本和利潤”所限定的“資本一般”的範圍,還将擴展到資本“總過程的各種形态”的範圍。
二、“總過程的各種形态”上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探索
在《資本論(1863—1865年手稿)》中,馬克思一開始就指出:“這一冊要揭示和說明資本過程——作為整體考察時——所産生的各種具體形式。〔資本在其現實運動中就是以這些具體形式互相對立的,對這些具體形式來說,資本在直接生産過程中采取的形态和在流通過程中采取的形态,隻是表現為特殊的要素。因此,我們在本冊中要闡明的資本的各種形态,同資本在社會表面上,在生産當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識中,以及最後,在各種資本的相互作用中,在競争中所表現出來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這裡的“這一冊”指的就是《資本論》第三卷,這一卷的總标題就是“總過程的各種形态”(die Gestaltungen des Gesamtprozesesses)。這樣,第三卷雖然還是以“資本一般”為對象,但在“總過程的各種形态”論述中将部分地超出“資本一般”範圍,進一步涉及“競争或許多資本”和“信用”範圍的内容。
在恩格斯編輯的《資本論》第三卷中,第四篇為“商品資本和貨币資本轉化為商品經營資本和貨币經營資本(商人資本)”,對商業資本和商業利潤問題作出闡釋;第五篇為“利潤分為利息和企業主收入。生息資本”,對借貸資本和利息、銀行資本和銀行利潤作出闡釋;第六篇為“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對土地所有權和地租作出闡釋。在第四篇至第六篇對商業資本、借貸資本和土地所有權關系的探索中,馬克思完全搞清了産業利潤、商業利潤、銀行利潤、借貸利息及地租等“收入”的本質及其來源,也完全闡明了這些“收入”在表象上呈現的生産要素本身産生的,實際上是憑借其生産要素所有權獲取的分配上的“收益”,在本質上都是剩餘價值的具體轉化形式。
結合《手稿》中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問題的最初闡釋,承續《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四十八章之前對資本的各種形态及其“收入”本質的新的理解,馬克思對“三位一體公式”作出進一步闡釋。這就是恩格斯編輯的《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四十八章的“Ⅰ”和“Ⅱ”。同時,根據馬克思的提示,恩格斯把馬克思在第六篇第四十六章對“建築地段的地租。礦山地租。土地價格”中的相關論述,移作第四十八章“Ⅲ”的内容。在這三個部分之後,馬克思才從整體上,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問題作出四個方面的概述:
第一,所謂“三位一體公式”,把資本主義生産過程的一切秘密都隐蔽其中,庸俗經濟學對“三位一體公式”的歪曲的理解,實際上是“對于局限在資産階級生産關系中的生産當事人的觀念,當做教義來加以解釋、系統化和辯護”;庸俗經濟學絲毫沒有想到,“被它當做出發點的這個三位一體:土地—地租,資本—利息,勞動—工資或勞動價格,是三個顯然不可能組合在一起的部分”。馬克思指出:“像資本一樣,雇傭勞動和土地所有權也是曆史規定的社會形式;一個是勞動的社會形式,另一個是被壟斷的土地的社會形式。而且二者都是與資本相适應的、屬于同一個經濟的社會形态的形式。”在馬克思看來,隻有深刻把握剩餘價值的産生及其本質,才能理解土地、資本等生産要素是依據其“所有權”取得“收入”的。
第二,依循馬克思提出的“如果事物的表現形式和事物的本質會直接合而為一,一切科學就都成為多餘的了”的方法論原則,要深刻把握的是:社會生産過程既是人類物質生存條件的生産過程,又是一個在特殊的、曆史的和經濟的生産關系中進行的生産過程,還是一個不斷地生産和再生産這一過程的承擔者及其一定的經濟的社會形式的過程。這一過程在物質條件上的三重維度,構成社會生産關系的“總體”,構成“從社會經濟結構方面來看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物質條件,和這些社會關系一樣,一方面是資本主義生産過程的前提,另一方面又是資本主義生産過程的結果和創造物;它們是由資本主義生産過程生産和再生産的”。在馬克思看來,隻有在對“總過程”的整體把握中,才能理解資本“各種形态”及其“收入”的轉化過程。
第三,資本主義生産關系的本質在于榨取剩餘價值,這種榨取剩餘勞動的方式和條件,同以前的奴隸制、農奴制等形式相比較,呈現三個方面“有利于”的特征,即“更有利于生産力的發展,有利于社會關系的發展,有利于更高級的新形态的各種要素的創造”,但同時,這種榨取剩餘價值的方式,在本質上仍然是“社會上的一部分人靠犧牲另一部分人來強制和壟斷社會發展(包括這種發展的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利益)的現象”,因而也有其曆史的過渡性,也必然為“一個更高級的社會形式”的産生創造新的物質條件。這種“更高級的社會形式”的基本特征就在于:“社會化的人,聯合起來的生産者,将合理地調節他們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把它置于他們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讓它作為一種盲目的力量來統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無愧于和最适合于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物質變換”。
第四,資本主義生産關系以最為極端的形式掩蓋了“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本質規定,其“神秘性質”在于“把在生産中由财富的各種物質要素充當承擔者的社會關系,變成這些物本身的屬性(商品),并且更直截了當地把生産關系本身變成物(貨币)”。在一切已經有商品生産和貨币流通的社會形式中“都有這種颠倒”,但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這種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會更厲害得多地發展起來”。
三、“總過程”及其競争關系上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分析
《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四十九章闡釋的“生産過程的分析”,是直接生産過程和流通過程相統一的“生産過程”,也是“總過程”上的集成。這一集成過程是直接生産過程和資本流通過程中的“抽象”,進一步上升為“總過程”中的“具體”,并由此進一步揭示“各種收入及其源泉”本質規定性的過程。
首先,在資本直接生産過程中對社會總資本的産品價值進行考察可以發現,“利潤(企業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不外是商品剩餘價值的各個特殊部分所采取的獨特形式”;這時,“剩餘價值的大小,是剩餘價值可以分割成的各個部分的總和的界限。因此,平均利潤加上地租就等于剩餘價值”。這就是說,在“總過程”集成中,雇傭工人在一年内創造的全部新價值,既包括工資收入部分,也包括由剩餘價值轉化而來的利潤、利息和地租等各種收入部分,剩餘價值總量是利潤、利息和地租等收入總量的“界限”。
其次,在資本流通過程特别是在社會資本再生産的實現中可以看到,商品價值分成各個特殊的組成部分,“這些價值組成部分進一步發展成各種收入形式,轉化為不同生産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對這些個别的價值組成部分的關系,并按一定的範疇和名義在這些所有者之間進行分配”;在資本“總過程”集成中,既“不會把作為這些不同價格組成部分的源泉的商品總價值取消”,也絲毫“不會改變價值決定和價值決定的規律本身”,可能改變的隻是其中剩餘價值和平均利潤在不同資本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間“收入”上的量的相對變化。
最後,對資本流通過程的考察會引入對資本各種形态之間競争關系的探索。流通過程作為競争作用過程,是以其偶然性占統治地位的;在資本“總過程”集成上,正是“通過這些偶然性來為自己開辟道路并調節着這些偶然性的内部規律,隻有在對這些偶然性進行大量概括的基礎上才能看到”。第五十章對“競争的假象”的探索,就是在對“總過程”中競争過程偶然性的探索中發現其必然性,從而揭示競争的本質規定及其規律性變化。
透過“競争的假象”,馬克思對“總過程”中“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本質規定作出兩個方面的新的探索:
其一,從價值和剩餘價值理論上,深刻理解“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本質規定。馬克思認為,揭示“競争的假象”,最重要的是理解剩餘價值如何進一步轉化為與資本各種形态相适應的各種獨立的形式,這些獨立的形式同時又直接表現為與資本的各種形态相聯系的“收入的形式”,其中主要如“資本利潤(資本本身的利息,和資本作為職能資本的企業主收入)和地租(屬于參與生産過程的土地的所有者所有)的形式”。在這裡,馬克思認為:“商品價值就其代表新追加的勞動來說,不斷分解為三個部分,這三個部分形成三種收入形式,即工資、利潤和地租,它們各自的價值量,即它們各自在總價值中所占的部分,是由不同的、特有的、以前已經說明過的規律決定的。但是反過來,說工資的價值、利潤率和地租率是構成價值的獨立要素,而商品的價值(如果把不變部分撇開不說)就是由這些要素結合而成,卻是錯誤的;換句話說,說它們是商品價值或生産價格的組成部分,是錯誤的。”
其二,從價值和剩餘價值理論上,馬克思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問題理解上的“混亂”,作出了五個方面的批判和澄清。一是在現象上,商品價值的各個組成部分是以獨立的收入互相對立的,而且還與勞動、資本和土地這三種彼此完全不同的生産要素相互對應,因而好像它們就是由這些東西産生的。馬克思認為,在本質上“對勞動力、資本和土地這三者的所有權,就是商品的這些不同的價值組成部分所以會分别屬于各自的所有者,并轉化為他們的收入的原因。但價值并不是因它轉化為收入而産生的,它在能夠轉化為收入,能夠取得這種形式以前,必須已經存在”。二是在現象上,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工資的一般提高或降低會使一般利潤率發生方向相反的變動,随之而來的是,不同商品的生産價格也會按照各有關生産部門的資本平均構成的不同情況出現上漲或者下降。由這種現象而造成的“假象”就是工資上漲和下跌似乎成為商品的平均價格上漲和下跌的根源。三是在現實中,在競争的情況下,實際支付的工資不總是與勞動力的價值直接相一緻的,實際實現的利潤也不總是與總剩餘價值中按平均利潤率應歸總資本的各個獨立執行職能的部分所有的那部分剩餘價值直接相一緻的,實際的地租也不總是與在這個基礎上地租通常不能超出的界限直接相一緻的。在現實中,包括工資、利潤和利息、地租等在内的“收入”,都是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基礎上的競争作用和過程中實現的。四是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基礎上,價值決定一開始就已經是某種在其背後、靠各種和它無關的關系的力量來進行的過程,價值決定本身之所以會使每個特殊生産部門的單個資本家和資本感興趣,隻是因為每個特殊生産部門的成本價格的提高或降低,會直接影響這些生産部門本身的競争力。五是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基礎上,體現新追加的勞動的價值會分割為工資、利潤和地租這幾種收入形式。但是,如果把工資和剩餘價值即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的獨特的資本主義性質去掉,那麼,有剩餘價值最後分割的收入形式,就“隻是它們的為一切社會生産方式所共有的基礎”。[8](P992)
四、生産關系和分配關系上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分析
第七篇第五十一章在對生産關系和分配關系的總體考察中,對資本的各種形态上的“各種收入及其源泉”作出進一步分析。
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在對生産關系和分配關系的探讨中已經提出:一方面,生産對分配起着決定作用,“分配的結構完全決定于生産的結構。分配本身是生産的産物,不僅就對象說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說也是如此。就對象說,能分配的隻是生産的成果,就形式說,參與生産的一定方式決定分配的特殊形式,決定參與分配的形式”。另一方面,社會成員在生産中的地位,是由社會的分配規律所決定的,生産資料及生産要素的分配成為生産的前提和基礎。這時,“包含在生産過程本身中并且決定生産的結構,産品的分配顯然隻是這種分配的結果”。
在第七篇中,馬克思在對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分析中提出:“資本主義生産方式是一種特殊的、具有獨特曆史規定性的生産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産方式一樣,把社會生産力及其發展形式的一個既定的階段作為自己的曆史條件,而這個條件又是一個先行過程的曆史結果和産物,并且是新的生産方式由以産生的既定基礎;同這種獨特的、曆史地規定的生産方式相适應的生産關系——即人們在他們的社會生活過程中、在他們的社會生活的生産中所處的各種關系——,具有一種獨特的、曆史的和暫時的性質;最後,分配關系本質上和這些生産關系是同一的,是生産關系的反面,所以二者共有同樣的曆史的暫時的性質。”生産關系的曆史必然性是相應的分配關系存在的基礎,相應的分配關系曆史存在的必然性則是以生産關系的本質特征為根據的。
在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剖析中,應該确定的資本主義生産關系與分配關系的根本規定性就在于——“如果說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以生産條件的這種一定的社會形式為前提,那麼,它會不斷地把這種形式再生産出來。它不僅生産出物質的産品,而且不斷地再生産出産品在其中生産出來的那種生産關系,因而也不斷地再生産出相應的分配關系”。歸根結底,這是由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兩個根本特征所決定的:一方面,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商品是它的産品的占統治地位的、決定的性質”,勞動力成為商品,以及資本和雇傭勞動的關系“決定着這種生産方式的全部性質”;另一方面,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剩餘價值的生産是生産的直接目的和決定動機”。這種為了價值和剩餘價值而進行的生産方式,包含着一種不斷發生作用的趨勢,就是要把生産商品所必需的勞動時間,即把商品的價值,縮減到當時的社會平均水平以下。力求将成本價格縮減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為提高勞動社會生産力的最有力的杠杆,這時“勞動社會生産力的提高隻是表現為資本生産力的不斷提高”。
可見,所謂的分配關系,是同生産過程的曆史地規定的特殊社會形式,以及人們在他們的人類生活的再生産過程中相互所處的關系相适應的,并且是由這些形式和關系産生的。分配關系的曆史性質就是生産關系的曆史性質,馬克思認為:“分配關系不過表現生産關系的一個方面。資本主義的分配不同于各種由其他生産方式産生的分配形式,而每一種分配形式,都會随着它由以産生并且與之相适應的一定的生産形式的消失而消失。”
關于分配關系在政治經濟學對象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恩格斯在編輯《資本論》第三卷之前,在《反杜林論》第二編“政治經濟學”一開始關于“對象和方法”中就作過系統闡釋。恩格斯認為:“政治經濟學,從最廣的意義上說,是研究人類社會中支配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産和交換的規律的科學。”生産和交換(流通)是兩種不同的職能,都有自己各自的相對獨立的特殊規律;同時,“這兩種職能在每一瞬間都互相制約,并且互相影響,以緻它們可以叫做經濟曲線的橫坐标和縱坐标”。生産過程和交換(流通)過程作為“經濟曲線的橫坐标和縱坐标”,是生産方式“總過程”的直接體現。恩格斯還認為:“随着曆史上一定社會的生産和交換的方式和方法的産生,随着這一社會的曆史前提的産生,同時也産生了産品分配的方式方法。”顯然,分配關系并“不僅僅是生産和交換的消極的産物;它反過來也影響生産和交換”。在恩格斯看來:“新的生産方式和交換形式必須經過長期的鬥争才能取得和自己相适應的分配。但是,某種生産方式和交換方式越是活躍,越是具有成長和發展的能力,分配也就越快地達到超過它的母體的階段,達到同當時的生産方式和交換方式發生沖突的階段。”
五、階級關系上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分析及其意蘊
對資本主義社會階級關系的研究是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課題,也是馬克思《資本論》研究的重要課題。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就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分篇”結構上,提出政治經濟學理論體系在對屬于一切社會形式的“一般的抽象的規定”之後,首先要展開研究的就是 “形成資産階級社會内部結構并且成為基本階級的依據的範疇。資本、雇傭勞動、土地所有制。它們的相互關系。城市和鄉村。三大社會階級。它們之間的交換。流通。信用事業(私人的)”,等等。在這部手稿中,馬克思在“六冊結構計劃”構建中,進一步把“三大社會階級”拓展為“六冊”中的前三冊,即第一冊《資本》、第二冊《土地所有制》和第三冊《雇傭勞動》;原來相對獨立的“一般的抽象的規定”成為“緒論性的章節”。
在這部手稿中,馬克思在對資本主義社會三大階級關系進行分析時已經提出:“資本是現代土地所有權的創造者,從某一方面來看,它表現為現代農業的創造者。因此,在表現為地租—資本—雇傭勞動這樣一個過程(這個三段論的形式也可以另外表達為:雇傭勞動—資本—地租;不過資本必須總是作為活動的中項出現)的現代土地所有權的經濟關系中,包含着現代社會的内在結構,或者說包含着處在資本的各種關系的總體上的資本。”馬克思不僅對資本家階級和工人階級的階級關系和社會矛盾作出深入闡釋,而且還從利潤、利息的分配關系上,對産業資本家和貨币資本家的關系作出深入分析。馬克思認為:“貨币資本家和産業資本家所以能形成兩個特殊的階級,隻是因為利潤能夠分為兩種收入部門。兩種資本家隻是事實本身的反映;但是,必須發生分裂,即利潤必須分為兩種特殊的收入形式,兩個特殊的資本家階級才能在此基礎上成長起來。”在馬克思看來,利潤和利息之間的實際區别是“作為貨币資本家階級和産業資本家階級之間的區别而存在的”,而且“這兩個階級能夠互相對立,資本家的二重存在,要以資本所創造的剩餘價值的分解為前提”。
在1867年《資本論》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中,馬克思提出,在對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研究中涉及的人,“隻是經濟範疇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系和利益的承擔者”,而且由于把經濟的社會形态的發展理解為一種自然史的過程,這時“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系,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系的産物”。在1873年《資本論》第一卷德文第二版《跋》中,馬克思結合經濟思想史過程,進一步闡明了政治經濟學曆史過程的階級關系的特征,19世紀30年代及以後,“資産階級在法國和英國奪得了政權。從那時起,階級鬥争在實踐方面和理論方面采取了日益鮮明的和帶有威脅性的形式。它敲響了科學的資産階級經濟學的喪鐘”。
“階級”作為第七篇“各種收入及其源泉”最後一章的内容,隻有一個簡短的開頭部分,恩格斯将其編輯為《資本論》第三卷的第五十二章。恩格斯提到:“最後一章隻有一個開頭。在這一章,同地租、利潤、工資這三大收入形式相适應的發達資本主義社會的三大階級,即土地所有者、資本家、雇傭工人,以及由他們的存在所必然産生的階級鬥争,應該當做資本主義時期的實際存在的結果加以論述。這種結論性的總結,馬克思通常總要留到快付印的時候再作最後的加工,因為那時最新的曆史事件會按照永不失效的規律性為他的理論闡述提供最恰當的現實例證。”在關于“階級”的簡短手稿中。馬克思提出了兩個基本問題:
其一,從“總過程”集成中,對資本主義社會三大階級及其“收入”的關系作出概述。馬克思提出:“單純勞動力的所有者、資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們各自的收入源泉是工資、利潤和地租——,也就是說,雇傭工人、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基礎上的現代社會的三大階級。”“三大階級”是以各自在勞動力、資本和土地的“所有者”關系上形成階級基礎的,也是以此作為取得“收入”分配根據的。
《資本論》的理論闡釋是以英國為例證的。在馬克思創作《資本論》的時期,英國的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結構無疑已經達到“最高度的、最典型的發展”;但在“階級結構”上還沒有以“純粹的形式表現出來”,“一些中間的和過渡的階層也到處使界限規定模糊起來(雖然這種情況在農村比在城市少得多)”。盡管如此,馬克思認為:“我們已經看到,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經常趨勢和發展規律,是使生産資料越來越同勞動分離,使分散的生産資料越來越大量積聚在一起,從而,使勞動轉化為雇傭勞動,使生産資料轉化為資本。另一方面,适應于這種趨勢,土地所有權同資本和勞動相分離而獨立,換句話說,一切土地所有權都轉化為同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相适應的土地所有權形式。”
其二,從“總過程”及其資本的“各種形态”關系上,對什麼形成階級,特别是什麼形成雇傭工人、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這社會三大階級作出闡釋。從表面上看,這三大階級及其成員,分别靠工資、利潤和地租的“收入”來生活,也就是分别靠他們的勞動力、他們的資本和他們的土地所有權來生活;但實際上,要搞清楚的是,全部的所謂“收入”的源泉,并不是各種“所有權”創造的,而都是雇傭工人階級創造的。
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剩餘價值生産絕對規律的作用下,雇傭工人階級的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以有酬勞動和無酬勞動這一通俗形式表現出來。資本家階級支付給雇傭工人的勞動力價值或價格轉化形式的工資,就“在交換中取得對活勞動力本身的支配權”。對活勞動力的利用分為兩個期間:一是必要勞動期間,雇傭工人創造了一個等于他的勞動力價值的價值,因而隻生産了一個等價物;二是在剩餘勞動期間,雇傭工人為資本家創造出無須他付出代價的價值,即“無償地獲得了勞動力的這種利用”,就其本質來說,這就是“對無酬勞動的支配權”。馬克思的結論就是:“一切剩餘價值,不論它後來在利潤、利息、地租等等哪種特殊形态上結晶起來,實質上都是無酬勞動時間的化身。資本自行增殖的秘密歸結為資本對别人的一定數量的無酬勞動的支配權。”
六、《資本論》終篇意義上第七篇的思想精粹和理論意境
以上對《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的解讀說明第七篇不隻是第三卷的“終篇”,更是《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的“終篇”。馬克思在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闡釋中,從系統集成上對《資本論》的理論邏輯作出了三個方面的闡釋。
第一,《資本論》第三卷對“總過程的各種形态”主題的确定,升華了第七篇“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理論境界。《資本論》第三卷第七篇第四十九章闡釋的生産過程的分析,是直接生産過程和流通過程相統一的“生産過程”,是對“總過程的各種形态”探索的集成。《資本論》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在闡釋“直接生産過程”的内涵時提出:“直接生産過程”是與資本積累和再生産相聯系的範疇。馬克思認為,在從剩餘價值生産轉向資本積累和再生産闡釋時,必然作出兩個方面的“假定”或“抽象”:一方面,雖然“資本的積累過程以它的流通過程為前提”,但在這裡“既不研究資本在流通流域裡所采取的那些新形式,也不研究這些形式所包含的再生産的具體條件”;另一方面,在這裡也不研究“在整個社會生産中執行其他職能的資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等,共同瓜分剩餘價值”的過程,隻是“把資本主義的生産者當做全部剩餘價值的所有者”。在這一意義上的資本生産過程就是進行“抽象地考察”的“直接生産過程”。
在馬克思看來,“直接生産過程”的兩個方面的“假定”或“抽象”,前一方面對資本流通過程的考察,是《資本論》第二卷“資本的流通過程”的對象;後一方面對“資本主義的生産者當作全部剩餘價值的所有者”的考察,是《資本論》第三卷“總過程的各種形态”的對象。這就是說,第七篇實際上是對“直接生産過程”、流通過程和“總過程”的集成分析,即“現實的生産過程,作為直接生産過程和流通過程的統一,又産生出種種新的形态,在這些形态中,内部聯系的線索越來越消失,各種生産關系越來越互相獨立,各種價值組成部分越來越硬化為互相獨立的形式”。在資本“總過程”集成上,“直接生産過程”上的“抽象”逐步上升為“總過程的各種形态”的“具體”。
在《資本論》第三卷手稿中,馬克思把這一卷的主題明确為“總過程的各種形态”(die Gestaltungen des Gesamtprozesesses);在1867年《資本論》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馬克思再次提出,《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冊)的主題分别是:“資本的生産過程”“資本的流通過程”和“總過程的各種形式”(die Gestaltungen des Gesamtprozesesses)。《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的邏輯,在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中得到落實,也在《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終篇”意義上得以展現。
第二,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六冊結構計劃”開始,一直到1863年1月《資本論》三篇結構提出,馬克思都是按照從“資本的生産過程”到“資本的流通過程”再到“資本和利潤”的邏輯,在“資本一般”範圍内對資本理論和剩餘價值理論作出闡釋的。《手稿》在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最初闡釋時,開始涉及産業資本到商業資本再到借貸資本、最後到土地所有制的内容,同時也開始涉及剩餘價值一般向利潤、利息和地租轉化問題。在《資本論(1863—1865年手稿)》中,《資本論》第三篇的主題不再是“資本和利潤”,而改作“總過程的各種形态”。同時,《資本論》第三卷也開始從“資本一般”逐漸向“競争或許多資本”的邏輯拓展。到最後第七篇,既展開了剩餘價值一般向剩餘價值特殊的具體形态的轉化,也體現了資本一般向具體的各種資本形态,包括土地所有制關系的轉化;最後拓展為《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的“終篇”,而不隻是《資本論》第三卷的“終篇”。
第三,第七篇對“各種收入及其源泉”的闡釋,作為《資本論》理論部分三卷的“終篇”,還是統攝《資本論》的勞動價值論和剩餘價值論邏輯的全面延伸:一是從勞動二重性的政治經濟學“樞紐”上,邏輯地延伸了抽象勞動創造新價值、具體勞動轉移舊價值的道理。勞動創造新價值的同時也轉移了不變資本的舊價值,這裡是保存舊價值而不是把這個舊價值重新生産出來。二是從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資本有機結構上,邏輯地延伸了剩餘價值的本質,剩餘價值的生産和流通,剩餘價值向利潤、平均利潤的轉化,以及平均利潤向利潤、利息和地租等收入形式的轉化,深化了對資本主義生産方式整個基礎的系統理解。在這些邏輯延伸中,進一步闡明商品的價值包含不變資本價值、可變資本價值和剩餘價值三個部分;工人活勞動創造的全部新價值,包括有酬勞動和無酬勞動兩個部分,無酬勞動創造的剩餘價值成為利潤、利息和地租等各種“收入”的源泉。三是從再生産過程中社會總資本的“實現”關系上,邏輯地展開新追加勞動的總額實現為工資和剩餘價值,勞動創造的新價值不是商品價值的總和,商品總的價值還包括生産資料形式上的不變資本轉移來的舊價值等道理。問題的關鍵在于,“對再生産以及再生産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從物質性質和價值關系兩方面來進行分析”。四是闡明剩餘價值轉化為平均利潤、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過程,也是産業資本一般轉化為商業資本、借貸資本等互相獨立的多種特殊的資本形态的過程,同時還是剩餘價值一般轉化為形式相異的利潤、利息以及地租等具體的“收入”形式的道理。五是闡明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過程,也是價值和資本的本質規定性不斷被掩蓋的過程,還是資本的外在化現象不斷掩蓋資本内在本質規定的“混亂”過程的道理。馬克思認為:“由于剩餘價值轉化為各個特殊的、互相獨立的并且同各個生産要素有關的收入形式,即轉化為利潤和地租,還會出現進一步的混亂。”資本各生産要素憑借所有權獲取的分配上的“收入”,最後“混亂”地表現為資本各生産要素自身再生産中創造價值的過程。
(作者簡介:顧海良,北京大學《馬藏》編纂與研究中心主任、習近平經濟思想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