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按照《2023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工作方案》的安排,2023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由湖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負責,申報工作即日開始。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報”的辦法實施,主要資助基礎研究和專題性應用研究。
二、申報範圍和條件
1.申報項目須是未出版(發表)的最終研究成果(專著或研究報告)。申報分政治〔含政治學、馬克思主義與黨建(科社)、法學、哲學等學科〕、經濟(含理論經濟、應用經濟等學科)、管理(含管理學、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等學科)、社會(含社會學、民族學、宗教學等學科)、文化(含曆史學、語言文學、新聞學等學科)、藝術、教育(含教育學、體育學等學科)、專項(含“深度學習”專項、省委講師團“理論熱點面對面實踐基地建設”專項)八個專題類别。申請人須認真研讀《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2023年度課題指南》的說明,并按其要求進行申報。申報“專項”組别的項目,須在成果名稱前标注專項名稱,如“深度學習——項目名稱”或“理論熱點面對面——項目名稱”,未标注的不予認定。
2.項目申請人(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所在工作單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具備申報條件的在職博士生(博士後)通過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對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一個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申請。(2)不得以在研或已結項的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研究成果申請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3)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
4.申報者須如實填寫材料,并保證研究成果沒有知識産權争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予以撤項并通報批評。
三、申報途徑和要求
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采取網上申報形式進行,網上申報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報時間:2023年8月9日0:00至8月18日18:00,審核時間:8月21日至8月22日,逾期作放棄申報處理。
四、項目評審與立項
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實行同行專家評審制,由省内專家進行初評、終評兩輪網上封閉評審,擇優立項。
凡獲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立項的課題成果,成果出版(發表)時須在顯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成果”。
五、具體要求
1.由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初審,并報送通過審核的申報成果《彙總表》1份(《彙總表》由網上自動生成導出,須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2.須報送《彙總表》中申報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課題成果采用統一封面樣式打印,全部雙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個人信息或相關背景信息,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3.報送紙質成果時,須将成果的複制比檢測報告一并報送。成果的複制比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學術規範,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申報成果進行審查把關。不提供複制比檢測報告或複制比檢測報告不符合學術規範的成果,不得申報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
4.每項申報成果的紙質材料需用标準檔案袋封裝。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5.填報項目主要參與者時,須征得主要參與者本人同意。《申請書》“申請者(簽章)”處,除項目負責人簽字外,還需主要參與者簽字确認,否則取消參評資格。
6.受理實物材料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24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7.申請人須認真研讀“湖北省社會科學項目與獎勵申報評審系統”(網址:https://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欄中申報操作指南的說明,并按其要求進行申報。
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認真檢查申報材料。請各單位組織好本單位申報工作。
聯系電話:027-87304077,電子郵箱:sklxsb@126.com。
附件: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2023年度課題指南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湖北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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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後期資助項目)2023年度課題指南.doc4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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